为规范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保障招生公平公正与人才选拔质量,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2026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的调剂招生、资格审核、复试组织、录取公示全流程工作。
2. 调剂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招生调剂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3. 我院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展,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满足《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规定的全部报考条件。
3. 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我院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属于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专业范围;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匹配,具体对应关系按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执行。
4.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严格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学院(部)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位类型 | 学习方式 | 接收调剂计划名额 | 接收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名称及代码)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专业型 | 全日制 | 8 | 优先:计算机技术(085404)、软件工程(085405)、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 |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我院所有调剂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官网、调剂系统统一发布。
(二)志愿填报:调剂系统开放期间,符合本细则调剂条件的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填报我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调剂志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12:00,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考生未收到复试通知,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择优遴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完成申请考生资格审核,并按以下优先级顺序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1. 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同、初试科目相同;
2. 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同、初试科目相近;
3. 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初试科目相同;
4. 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初试科目相近。
(四)复试通知:学院配合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向遴选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复试通知发出12小时后仍未收到考生确认的,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考生确认意向,不直接以逾期未确认为由取消考生复试资格。若考生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产生的缺额将按遴选顺序依次递补。
(五)复试组织:已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形式、评分标准与一志愿考生完全一致。
(六)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包含专业笔试、心理测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环节,同等学力考生额外参加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及纸质材料电子扫描版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纸质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二)复试日程及地点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考生联络群加入 | 2026年4月10日21:00前 | / | QQ群号:1094376186,进群验证信息:姓名+报考专业 |
缴费 | 2026年4月10日17:00前 | 线上完成 | 未缴费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
资格审查 | 2026年4月11日 8:30-9:00(资格审查完成之后直接到教室考试) | 临港校区一期8号楼8304 | 考生须携带全部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专业笔试考核 | 2026年4月11日09:00-11:00 | 临港校区一期8号楼8303 | 闭卷考试,所有专业考生统一考场,科目以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心理测试 | 2026年4月11日12:00前 | 线上自主完成 | 每位考生限答1次,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
2026年4月11日上午11:00-12:00 | 线下:临港校区 一期8号楼8302 |
同等学力加试 | 科目1:2026年4月11日14:00-16:00 科目2:2026年4月11日16:20-18:20 | 临港校区一期8号楼8312 | 闭卷考试,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 2026年4月12日上午08:30开始 | 临港校区一期6号楼6430 | 考生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区,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
(三)复试内容及分值设置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
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科研伦理等方面,同时核实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相关内容。
考核方式:
结合考生提交的考核材料,在面试环节进行专项问答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计分规则:
本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笔试考核
分值与时长: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核内容:
以《宜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核心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阅卷规则:
笔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集中、封闭、流水阅卷,阅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3.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分值与时长:
满分100分,测试时长3-5分钟,在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过程中同步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
包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两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以及专业英语文献阅读、翻译与应用能力。
评分标准:
重点考核发音准确性、听力理解能力、语言表达流畅度、专业词汇掌握程度、交流应答能力。
4.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分值与时长:
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15分钟。
考核内容: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计算机领域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计算机相关领域的科研经历、项目实践、创新潜质与发展潜力;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团队协作意识与人文素养等综合素养。
评分规则:
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对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分数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以《宜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考核方式:
每门科目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计分规则: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 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能力笔试×40% +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10% + 综合面试成绩×50%
(四)总成绩核算
调剂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核算公式为: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40% + 复试总成绩×60%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调剂名额、政审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能力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排名顺位依次递补。
若通过上述规则仍无法确定最终录取人选时,由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组组织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提供虚假材料者;
4. 体检不合格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5.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相关操作确认者;
6. 存在其他违反研究生招生考试规定行为者。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备案,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审核备案为准。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学院成立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调剂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各项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全程接受学院纪委监督,严厉杜绝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情况发生。
(三)严格执行招生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调剂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四) 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学院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申诉举报联系方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831-3582966(邵老师)
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0831-3531102(曹老师)
七、附则
(一)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相冲突的,均以上级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细则由宜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