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3-26 点击数:

为规范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四川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 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潜质与综合素养。

3. 坚持科学选拔,完善评价体系,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审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小组名单、拟录取名单,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争议、申诉及突发事件。

2. 成立“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作风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在岗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过程记录、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复试工作组具体实施专业笔试阅卷、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等考核工作,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与操作规范,对考生成绩与考核结果负责。

3. 复试全程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泄露复试相关试题、评分细则、考生考核信息等涉密内容。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2026年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 = 100 分)

单科(满分 > 100 分)

0854电子信息

085404计算机技术

264

35

53

(二)复试比例

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研究生工作处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1. 时间:2026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地点: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二期鸿儒二栋333室

3. 考生须本人到场完成资格审查,不接受他人代办。

(二)须提交的核验材料

考生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复印件按序装订提交: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2. 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宜宾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附件1)。

4. 《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5.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6. 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入学前完成原培养单位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7.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 可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补充材料(如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成果等,自愿提交)。

9.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加分政策申请表》(附件3),以及加分资格对应的项目协议、考核鉴定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一项分值计入初试总分,加分资格最终以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五、复试费用缴纳

1. 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另收取考试费80元/生/科。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2. 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3月28日17:00前,考生须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及后续复试环节,建议考生尽早完成缴费。

3. 缴费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渠道,用户名均为考生编号,密码均为 Ybxy +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微信渠道:扫描学校指定二维码/搜索关注“宜宾学院计划财务处”服务号→点击“智能财务”→选择“校外人员交费”→登录后勾选“研究生招生复试费”费用项→完成支付。支付宝渠道:扫描学校指定二维码→登录后勾选“研究生招生复试费”费用项→完成支付。

 

                                                                      微信扫码缴费                         支付宝扫码缴费

4. 电子票据领取:缴费完成后,可登录“宜宾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服务号→点击“智能财务”→选择“电子票夹”→进入“自助取票”,输入姓名及考生编号即可领取电子票据,下载后妥善保管。

六、复试形式与日程安排

(一)复试形式

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包含专业笔试、心理测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环节,同等学力考生额外参加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及纸质材料电子扫描版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纸质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二)复试日程及地点

事项

时间

地点

备注

考生联络群加入

2026年3月27日21:00前

/

QQ群号:824218250,进群验证信息:姓名+报考专业

复试缴费

2026年3月28日17:00前

线上完成

未缴费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复试资格审查

2026年3月28日9:00-12:00、13:00-17:00

临港校区二期鸿儒二栋333室

考生须携带全部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笔试考核

2026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临港校区一期8号楼8303

闭卷考试,所有专业考生统一考场,科目以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心理测试

2026年3月29日12:00前

线上自主完成

每位考生限答1次,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2026年3月29日上午11:00-12:00

线下:临港校区

一期8号楼8302

同等学力加试

科目1:2026年3月29日14:00-16:00

科目2:2026年3月29日16:20-18:20

临港校区一期8号楼8312

闭卷考试,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2026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

临港校区一期6号楼6430

考生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区,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三)校区地址

临港校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

七、复试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科研伦理等方面,同时核实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相关内容。

2. 考核方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考核材料,在面试环节进行专项问答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 计分规则:本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笔试考核

1. 分值与时长: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

2. 考核内容:以《宜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核心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3. 阅卷规则:笔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集中、封闭、流水阅卷,阅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三)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1. 分值与时长:满分100分,测试时长3-5分钟,在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过程中同步组织实施。

2. 考核内容:包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两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以及专业英语文献阅读、翻译与应用能力。

3. 评分标准:重点考核发音准确性、听力理解能力、语言表达流畅度、专业词汇掌握程度、交流应答能力。

(四)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1. 分值与时长: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15分钟。

2. 考核内容: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计算机领域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计算机相关领域的科研经历、项目实践、创新潜质与发展潜力;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团队协作意识与人文素养等综合素养。

3. 评分规则: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对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 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以《宜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2. 考核方式:每门科目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3. 计分规则: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

(一)成绩核算公式

所有成绩核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公式如下:

1.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 +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10% +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50%

2.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3.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 + 复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

1. 我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2. 结合学校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剩余招生计划用于调剂考生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政治单科成绩的顺序逐一比较,成绩更高者优先录取。

4. 若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在其所属类别(第一志愿/调剂)内,按总成绩排名顺位依次递补。

5. 若通过上述规则仍无法确定最终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相关考生再次复试,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

(三)不予录取情形

考生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5. 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作弊、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6. 体检不合格者;

7. 报考资格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招生规定,一经查实者;

8. 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四)拟录取公示

1. 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结果及拟录取建议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2.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书面说明,并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学院及任何个人不得提前向考生宣布录取结果。

3.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教育部录检合格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调剂工作管理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我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须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开展。

2. 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考生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完成调剂录取流程的考生,调剂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二)调剂工作流程

1. 学院根据专业生源缺额情况,报学校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同时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明确调剂申请起止时间、调剂要求、计划缺额数等内容。

2.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院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调剂基本条件,以初试总成绩为核心依据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

3. 学院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入选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志愿自动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同意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确认复试的考生,按照本细则相关规定参加复试。

5. 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学院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一经确认“同意待录取”,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最终确认为准。

十、体检

1. 所有通过复试并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体检要求: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3. 材料提交: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签字、医院盖章确认的《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附件5),现场提交或邮寄至宜宾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二期研究生工作处鸿儒二栋331室)。体检表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录取

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咨询与申诉渠道

1. 学院招生咨询:邵老师,联系电话0831-3582966

2. 资格审核与缴费咨询:范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831-3531102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咨询: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联系电话0831-3531102

4. 学校纪检举报投诉:宜宾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3545013

5. 申诉受理:我院在复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及时告知申诉考生。

十四、附则

1. 本细则仅适用于宜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 本细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宜宾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教育部、四川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 若国家、四川省及学校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

4. 本细则由宜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宜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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