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屏山县县职业技术学校选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3-03-13 点击数: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局

关于屏山县县职业技术学校选用201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我县位于金沙江下游北岸,属向家坝电站库区重点县,当前屏山正面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好机遇。根据宜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选用201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课教师)到我县县职业技术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成绩在班级前列、没有专业补考课程,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二)2013年7月底前毕业且取得本科学历及相应专业学位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二、学科及名额

物流管理3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5名、服装设计与工程4名、汽车服务工程3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名。

三、选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毕业生到指定的选用点报名处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5,但最低不得低于1:3。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审核,经资格审查后,将进入“专业考核”的考生名单公布在选用点高校的网站上或指定的公示地点。

(二)专业考核

1、备说课教案。时间40分钟。

2、说课,时间10分钟。各学科说课课题由专家组临时拟定3个说课题目备选,由各学科参考人员代表当场抽取3个备选说课题目中的一个,作为说课考核题。实行百分制评分。

(三)公布考核成绩

在相关网站或指定的公示地点公布参考人员的考核成绩。

(四)签订意向协议

考核成绩按学科拉通排名,每个岗位根据成绩排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的人员。拟签约人员确定后,电话通知拟签约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签约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选用人员中按选用学科,以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内容:(1)该生若推荐材料属实,聘用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来宜宾后经过渡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2)最低服务年限3年,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聘、报考脱产研究生学习。违约方交纳10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培训费;(3)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解聘。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照片1张。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毕业生自荐材料 。

(五)大学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盖院系公章) 。

(六)全日制“二类”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证明(盖院系公章)。 

五、选用地点及时间

(一)西华大学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下午; 

2、考核时间:2013年3月16日。

(二)重庆文理学院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7日下午; 

2、考核时间:2013年3月18日。

(三)四川理工学院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日下午; 

2、考核时间:2013年3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 刘飞   唐义先  王叔奇  胡春雷  

联系电话:0831-5700223    0831-5722272

          013990922025    015883100051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局

一三年三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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